近日,民政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衛生部聯手,組織開展一場打擊“拐賣拐騙脅迫誘騙兒童乞討”和“組織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集中行動。
作為行動成員單位,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立即行動起來,以解救一大批被拐賣拐騙脅迫誘騙從事乞討的兒童和被組織從事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打擊處理一大批拐賣拐騙脅迫誘騙兒童乞討和組織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各地要強化接處警工作,對群眾舉報要立即出警處置,派出所、刑警隊處置的案件要一辦到底;加強街頭巡查,對巡查中發現被拐賣拐騙脅迫誘騙從事乞討的兒童和被組織從事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等情況,按照“誰發現誰處置”的原則進行先期處置,嚴禁不管和推諉扯皮。交警、巡警等部門完成先期處置後,可將案件移交刑偵部門繼續偵辦;加大打擊處理力度,收集、完善、固定好犯罪證據,依法予以打擊;對解救的兒童一律按照有關要求採血,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採血和檢驗比對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收費。同時,各地要加強與民政、衛生、城建等部門協作配合,妥善安置被解救的兒童。對一時找不到父母的兒童,要送往救助站、福利院進行救助。對城建部門發現的流浪乞討兒童,認真調查,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