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青海省政府召開第44次常務會議,研究確定青海省貧困人口扶貧標準,研究部署全省審計工作。
會議指出,根據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家扶貧戰略,國家實行新的扶貧標準。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結合青海實際情況,會議決定適當提高青海省貧困人口扶貧標準。會議要求,各級政府要繼續堅持開髮式扶貧的方針,切實加強青海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貧困地區生産生活條件,促進貧困群眾脫貧致富。
會議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審計監督在推進依法行政、增強政府行政行為的公開透明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當前,在財政支出大、建設項目多的情況下,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不僅是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規範行政權力運行的客觀需要,而且是有效用好財政資金、體現人民政府為人民服務理念的內在要求,對懲治預防腐敗、保護幹部也有積極作用。2008年以來,全省審計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著力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很好地履行了審計監督職責。特別是今年以來,圍繞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這條主線,加大對國家各項宏觀調控政策落實和民生資金的審計監督力度,比較好地發揮了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會議強調,今後要進一步擴大審計覆蓋面,切實做到財政資金運用到哪,審計監督就跟進到哪;加大對專項資金的跟蹤審計力度;落實部門行政監察責任,強化對預算執行單位的審計監督和行政稽查工作;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強化能力和作風建設,強化部門配合,切實履行好審計的法定職責和社會責任。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洛桑才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