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城中村原村民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城中村原村民已實現就業並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繳費方式、渠道不變;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本人自願的前提下,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現已達到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年齡的,向前補繳滿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未達到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年齡但不足15年的,距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年齡滿15年的差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逐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距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年齡超過15年的,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滿15年及以上,達到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年齡時,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
原城中村村民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的,直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居住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習生王航 記者馬朝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