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 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新農保、《指導意見》),標誌著全國新農保試點工作正式啟動。這將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及農村居民生活産生什麼影響?新農保試點有哪些原則要求和政策要點?本報記者採訪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黨和政府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並深切關懷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明確了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農保試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在深入調研、總結各地探索經驗並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新農保試點的《指導意見》。今年6月24日,國務院第70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指導意見》。為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國務院成立以張德江副總理為組長的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8月18日至19日,溫家寶總理、張德江副總理出席全國新農保試點工作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對試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農政策。
新農保試點要從實際出發並堅持公平普惠原則
新農保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既要體現公平普惠,又要體現個人和家庭的責任,不搞純福利補貼;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不搞強迫命令,通過利益導向和宣傳動員引導農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和實施方案,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新農保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十多年的改革實踐證明符合我國國情,有利於把公平和效率原則較好地結合起來。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基本模式上協調一致,有利於城鄉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銜接,適應農民工就業流動性大的特點和城鎮化的發展趨勢;而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有利於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也適應農民收入的差異性。
新農保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結構
個人繳費目前設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地方政府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設檔次,由農民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繳費。這樣設置,農民群眾容易看清楚、算明白,有彈性,也便於管理。100元大體相當於去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多一點,適合欠發達地區和低收入農民的經濟承受能力;500元大體相當於去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但在發達地區只相當於5%-6%,可供收入較高的農民選擇。
有條件的村集體要對村民參保繳費給予適當補助。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村集體在農民生産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一些村集體有經營性收入。因此,有條件的村集體應該對農民參保繳費給予支持,既體現了集體的責任,也有利於調動農民的參保積極性。但由於各地集體經濟發展不平衡,不作統一的硬性規定。同時,考慮到一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已經改制,因此也鼓勵其他經濟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分為兩部分:一是政府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目前為每人每月55元)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另50%由地方政府補助),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農民的親切關懷,體現了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二是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以利於調動廣大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儘快實現“廣覆蓋”的目標;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還應適當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新農保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地方政府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為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
年滿60周歲、未按月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可享受由新農保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目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為55元,這是根據目前中央財政承受能力和保基本的原則確定的,國家將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標準;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此基礎上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這是根據目前我國60歲以上人口平均存活期計算出的經驗系數)。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採用這樣的辦法。城鄉兩種方法一致,有利於農民工在城鄉之間流動就業的養老金權益轉換銜接,減少制度摩擦。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經年滿60歲的農村居民,可以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需要強調的是,子女參保繳費記入本人個人賬戶,用於自己將來的養老,而不用於父母。這是在社會保障中體現家庭贍養責任的一種形式,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也有利於擴大覆蓋面和促進家庭和睦。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期限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數不少於15年。主要是引導中青年農村居民儘早參保、長期繳費,有利於提高保障水平。
為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提高安全便捷的服務
新農保基金使廣大參保農民的“養命錢”,必須把保證安全擺在首要位置。《指導意見》規定新農保基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新農保的工作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從基金中提取。有關部門按職責對新農保基金實施監管,並加強社會監督,定期披露信息,並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公示,從內部控制、外部監督和社會監督3方面保證基金安全,既防止擠佔挪用,也防範冒領、詐騙等風險。要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認真記錄並妥善保存這些信息。針對農民居住分散的特點,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農民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隨時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一項惠及數億農民、造福億萬農村家庭的德政工程。新農保試點政策性、群眾性強,各地要根據農民的特點,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到戶到人,採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宣傳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給農民帶來的實惠,使廣大農民群眾聽得懂、能理解、好接受,自覺踴躍參加新農保。
我們要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懷著對農民群眾的深厚感情,紮實工作,不負重托,確保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確保農民群眾得到實惠,促進農村繁榮發展與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