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規範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與交通安全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湖南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在深入調查研究、專家諮詢,並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全省實際,制定了《湖南省農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實施指導意見》。《指導意見》適應于全省交通、公安部門加強農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交通部門負責制定全省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規劃,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指導、監督、檢查全省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公安部門負責制定全省農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指導、監督、檢查農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協調完善農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指導意見》指出,農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重點是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及報廢、拼裝、自行改裝的機動車和拖拉機等車輛上路行駛的現象、非客運車輛違法載人、機動車和拖拉機違規裝載的行為及馬路市場、佔道設攤、堆放雜物和曬糧打谷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
《指導意見》明確,農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要措施是:公安部門加強對車流量大、道路情況複雜等重點路段和節假日、趕集日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預防和減少農村公路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對農村客運、低速貨車等道路運輸的安全監管,嚴肅查處客車超員和非客運車輛載客等違法行為。交通部門嚴把農村道路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加強農村道路運輸站場安全監督。
《指導意見》要求,交通、公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範圍將農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實施工作納入相關單位績效管理,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公佈的《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實行農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認真組織事故調查,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