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林業援藏工作會議的消息説,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中央對西藏的各項林業建設資金投入總額超過30.29億元。其中,“十一五”頭4年就達到21.69億元,是“十五”期間5年投資的2.54倍;今年已完成投資9.45億元,是2000年投資的9.19倍。
9年來,國家林業局黨組充分發揮林業的行業優勢,及時制定了林業“十五”和“十一五”援藏實施方案,完善健全了林業援藏工作機制,不斷加大了林業政策投入和援藏項目、資金的投入力度,極大地推進了西藏林業事業向前發展。
據了解,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十五”和“十一五”林業援藏實施方案,西藏先後實施了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拉薩市及周邊地區造林綠化、防沙治沙、野生動植物保護及濕地保護等一系列林業重點工程,工程範圍涉及全區所有地市。同時,西藏也相繼實施了種苗基地、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基層林業站、檢查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西藏還與全國同步實施了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2009年,國家林業局又將西藏地方性生態公益林納入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範圍,補助資金每年達7.58億元。
9年來,西藏共完成人工造林371萬畝,封山育林837萬畝,治理沙漠化土地64萬畝;實現了對1800萬畝天然林和1.52億畝國家及自治區重點生態公益林的常年管護,管護面積佔全區森林總面積72.94%;建立了以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濕地等為主要內容的保護區19個,保護面積40.31萬平方公里,佔全區國土面積的32.82%。第六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表明,西藏森林覆蓋率達11.31%,比第五次森林資源清查提高1.47個百分點。
隨著西藏林業事業的快速發展,西藏的生態狀況明顯改善,生態屏障功能逐步增強。許多重點城鎮的沙塵天氣明顯減少,空氣質量明顯提高,大範圍的農田和牧場得到有效保護。與此同時,林業在促進農牧民增收和支持經濟建設方面也發揮了積極作用。據統計,“十五”以來,西藏農牧民通過參與重點公益林管護、天然林保護、造林綠化、退耕還林、自然保護區建設等工程建設,獲得勞務收入14.2億元;通過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每年可獲得補償資金7.6億元,人均每年增收342元;通過退耕還林,5.3萬戶30.6萬農牧民增加近4億元的收入。截至2008年底,共為西藏農村安居工程提供木材105.4萬立方米,確保了17.2萬戶87萬農牧民住進安居房。林業對確保西藏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功不可沒。
為加強西藏生態建設與保護工作,國家林業局領導已連續10年每年率領工作組深入西藏重點林區,就西藏生態建設與保護、林業可持續發展以及如何做好對口支援工作等進行調查研究。同時,針對藏區高原植被恢復和保護等重大問題,國家林業局還專門組織開展了高海拔地區林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專題研究工作,完成了《高海拔地區林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專題研究》報告,提出了我國高海拔地區生態建設與保護工作應遵循自然規律以及按照嚴格保護、科學恢復、審慎開發、合理利用、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和恢復高原的原生林草植被的總體思路。研究報告的主要思想已被納入國務院今年4月批准實施的《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和全國林業“十一五”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此外,自2001年起,國家林業局還廣泛動員,認真組織全行業、特別是有對口支援任務的18個省、市林業部門及其所屬科研、企事業單位,在各對口支援的地區開展適合當地特點的林業援藏項目和幫扶工作。9年來,累計落實對口援藏項目95個,援助金額達到5352萬元。
林業援藏工作開展9年來,國家林業局共選派優秀幹部30余人到西藏挂職鍛鍊,接受西藏來內地挂職幹部15人次,並連續多年在西藏舉辦林業管理幹部培訓班,累計培訓西藏林業各級林業管理人員7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