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産發展,國家決定2010年繼續在小麥和稻穀主産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適當提高最低收購價水平。經報請國務院批准,2010年生産的白小麥(三等,下同)、紅小麥、混合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86元、86元,均比2009年提高3元。稻穀最低收購價格也要適當提高,具體水平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