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軍勝局長就吉林省郵政管理局與省工商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快遞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一事做出批示:吉林局結合實際,與工商管理部門建立三個工作機制,協同解決市場檢查、快遞經營許可和用戶申訴溝通問題。工作機制重點突出,內容充實,流程順暢,針對性強,對全國郵政市場監管工作有著很好的借鑒意義。批示要求向各省局轉發吉林局聯合發文,同時市場監管部門認真研究、總結吉林局做法,爭取在全國推廣,以進一步提高郵政市場監管效能。
為確保《郵政法》和《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與政府相關部門政策措施有效銜接,使法律得以順利貫徹實施,吉林局提前籌劃,經過與省工商部門多次協調、溝通,達成了建立長效協作的快遞市場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快遞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內容,一是建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註冊登記管理工作的協調工作機制。明確了在辦理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時,郵政管理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細化了郵政管理部門在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審批、發放、吊銷以及辦理快遞企業備案時,與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年檢審批的時間銜接、程序和形式等問題。二是建立了聯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機制。與工商部門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聯合開展對快遞市場的執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快遞市場經營秩序。三是建立郵政業消費者申訴、投訴、舉報溝通機制。做好郵政12305與工商12315的銜接溝通,每月定期與工商申訴投訴審理局、省消費者協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同時聯合工商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做好郵政業消費者申訴情況的發佈工作。
國家郵政局要求各省局學習吉林局不等不靠、主動創新開展工作的行為,將貫徹實施《郵政法》的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開創郵政管理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