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0月20日)從湖北省環保廳獲悉,《湖北省排污費核定監測技術規範》等四項環保地方標準出臺,成為環保部門總量考核、監督執法、排污費申報核定等工作的依據。
四項標準規定了湖北省排污費的核定監測,固定污染源的監測方法,以及在線監測系統的建設、安裝和技術管理等。它們的正式實施,使監測機構的管理、運營有法可循,有章可依。近日,起草標準的4名主要負責人,對湖北省17個地市環境監測站、省管火電廠、有關環保企業的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了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