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和行業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為契機,精心籌劃,集中力量,組織開展一系列規模大、範圍廣、內容全面、形式新穎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新中國成立60年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光輝歷程和輝煌成就,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落實。
據了解,2009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的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通知指出,2009年“12·4”系列宣傳活動要結合紀念新中國成立60週年,大力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巨大成就、成功經驗,宣傳我國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舉措,宣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舉措和成就,宣傳我國在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等方面的重大發展,宣傳我國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提高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發展。
通知要求,要大力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著眼于維護憲法權威,大力宣傳憲法中有關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經濟制度、公民基本權利義務和國家生活基本原則等內容,推動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崇尚憲法、貫徹執行憲法的氛圍。學習宣傳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進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要積極開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著眼于服務科學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農村改革發展等,大力宣傳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宏觀調控、資源環境、土地經營權流轉、保護知識産權等方面法律法規;著眼于促進解決民生問題,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宣傳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要進一步加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大力宣傳基層民主自治、依法維權、依法信訪等法律法規,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依法表達利益訴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和公正司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謀劃“12·4”系列宣傳活動,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努力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要堅持面向基層、服務群眾。進一步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結合不同人群的特點和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要把“12·4”法制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有機結合,深入基層社區、農村和單位,把法律知識和法治精神送進千家萬戶。要繼續通過法律諮詢、贈送法律服務卡、法制宣傳志願者活動等,幫助廣大群眾解決身邊的法律問題,引導群眾參與法治實踐,依法開展生産生活和維護合法權益。
要積極創新法制宣傳形式。緊緊圍繞今年“12·4”活動主題和宣傳重點,結合地方特點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整合各類宣傳資源,不斷豐富宣傳教育活動形式,增強宣傳效果。既要運用好座談會、黨委中心組學習、法制講座、模擬法庭、法律諮詢、法制展覽、法制宣傳欄等傳統宣傳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徑,拓展法制宣傳公益廣告、移動電視法制宣傳、手機信息法制宣傳等宣傳手段和渠道,積極籌劃組織法制文藝創作演出,把法制教育與群眾性文化活動緊密結合起來。
要切實發揮大眾傳媒的作用。充分發揮報刊、廣播、影視、網絡等大眾傳媒的優勢,繼續與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強溝通協作,開闢法制宣傳專欄、專版、專題,製作播出高質量的法制宣傳新聞、法制節(劇)目。要注意加強對各地、各部門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新聞宣傳,讓“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更加深入人心。今年“12·4”期間,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要加強法制宣傳,各地、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將當地和本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情況及時上報,充實媒體的宣傳內容,展示各地宣傳活動盛況及成效;要主動協調地方媒體,力爭上下聯動形成宣傳聲勢。
要切實加強組織指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緊緊圍繞活動主題,精心組織,週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使“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成為法制宣傳的重要舞臺和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有效手段。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的宣傳活動方案,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抓好落實。要注重實際效果,切實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要積極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和參與“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充分運用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宣傳合力,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據了解,“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將從11月中旬開始到12月中旬結束。(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