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青海省價格檢查、教育等七部門從10月下旬持續到12月15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
據了解,這次專項檢查時限為2008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具有連續性的重大亂收費行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點是:各級各類學校(民辦學校除外)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政策落實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取消借讀費,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免除住宿費政策落實情況;2009年秋季開學前全面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範工作的落實情況;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落實情況,在“三限”外以借讀生、民辦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的行為;公辦中小學以改制為名亂收費等行為;中小學校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並從中牟利的行為;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教輔材料徵訂中收取回扣或向出版部門違規收取費用等行為;高等學校擴大範圍收取研究生學費,以熱門專業、學分制名義提高標準收費,繼續收取各類工本費、押金、保證金等行為;學校未經法定程序審批,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的行為;學校違反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或從中牟利的行為;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截留、挪用、擠佔、剋扣教育經費及教育收費收入的行為;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越權設立教育收費項目、越權制定教育收費標準、違規下放教育收費審批權限等行為;各地在價格舉報和近年來檢查中發現的其它突出等問題。
這次檢查要求各地要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梳理,選擇部分屢查屢犯的學校、拒不糾正越權行為的單位,對其性質嚴重或具有隱蔽性、典型性的違規收費問題公開曝光。同時,歡迎社會各界撥打價格舉報電話12358,或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舉報電話8212358。(記者 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