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衛生部不斷加強醫師隊伍建設和醫師管理,取得了積極的成效。
一是嚴格醫師準入。1998年6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頒布後,衛生部及時制定了《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等規章規範,建立了醫師資格考試和制度,並已組織實施了11次全國醫師資格統一考試。大批基礎紮實、實踐能力強的人員通過考試進入臨床一線,壯大了醫師隊伍,改善了醫師隊伍結構,保證了醫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是規範醫師行為。通過實施醫師執業註冊制度,要求醫師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和執業範圍執業,禁止跨類別和範圍等的行為;通過制定各醫學專業的《臨床診療指南》和《技術操作規程》,實施醫療技術準入管理,完善醫療服務各項規章制度等措施,促進了醫師依法執業,文明行醫。
三是加強醫師執業監管。通過嚴格執行《執業醫師法》,實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開展醫院管理年活動和醫療質量萬里行活動,以及嚴格醫政執法,打擊非法行醫等行為,對醫師的醫療、服務、醫德醫風等實施有效監管,促進了醫師執業行為的規範,保證了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醫師的管理關係到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關係到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衛生部將繼續加大《執業醫師法》實施力度,大力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和醫師執業註冊管理,加強對醫師執業行為的管理,並通過醫療質量萬里行等活動,加大對醫師執業行為的檢查力度,同時嚴厲打擊違法行醫現象,保護人民群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