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于2009年7月公佈,其中審計決定要求糾正和處理的違規金額為17.72億元,截至目前已經落實整改13.63億元,落實整改情況整體良好。
這是記者11月23日從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獲悉的。
關於省衛生廳及所屬單位未及時安排使用財政資金6.6億元的問題,截至2009年9月,省衛生廳及所屬單位已完成支付4.39億元,剩餘資金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支付。
關於原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等7個部門和29個二級預算單位不合格票據列支4928萬元的問題,相關單位已糾正2850.67萬元,其餘2077.33萬元違規發票問題已移交國稅部門立案處理。
關於鄭州、新鄉、駐馬店、三門峽4市中央新增投資項目存在的問題,省發改委會同省建設廳、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分別向四市政府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四市政府抓緊整改,確保新增中央投資項目順利實施。
關於未按照規定徵繳和擠佔挪用排污費的問題,洛陽、平頂山等9市採取下達排污費《限期繳納通知書》的形式進行催繳,開封、安陽等6市通過法院強制執行方式進行催繳;涉及擠佔挪用排污費問題,各級環保部門正在與當地人事編制和財政部門協調,以解決編制和財政供給問題,保證排污費專款專用。
審計中發現的29起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已按照法定程序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司法機關、省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進一步查處。對尚未整改落實的問題,省審計廳將繼續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