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年來存在的報刊未核實即引用、轉載網絡虛假信息,造成虛假新聞被放大,媒體公信力下降等問題,新聞出版總署將採取三大措施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報刊采編活動。
措施之一是加大行政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認真落實虛假新聞報刊負責人問責制。今年年初,新聞出版總署印發《關於採取切實措施制止虛假報道的通知》,提出包括總編輯公開道歉、引咎辭職等制止虛假新聞的8項問責報刊負責人的措施;發出《關於〈京華時報〉等報紙嚴重虛假失實報道的通報》,對虛假失實報道處理情況通過媒體公開通報;向社會公佈虛假及有償新聞舉報電話,建立虛假及有償新聞社會監督舉報機制。據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總署目前正深入貫徹落實現有規章制度,對於重大虛假新聞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公開通報;進一步完善制止虛假報道法規規章,嚴格要求報刊社認真落實規範互聯網信息使用的有關管理規定。
措施之二是深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記者證、記者站管理辦法。目前,《報刊記者站管理辦法》、《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已印發,並分別於今年10月1日、10月15日施行。新聞出版總署正深入貫徹落實這兩個管理辦法,對各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報刊管理人員開展執法培訓,並將對各地記者站、記者證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規範記者站和記者的行為,維護新聞媒體和記者的良好社會形象。
措施之三是加強新聞記者證管理,進一步完善媒體從業人員不良記錄製度。今年,新聞出版總署印發《關於2009年換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關於開展新聞記者證核發情況自查工作並重申有關規定的緊急通知》等文件,加強記者證管理,對存在涉嫌違法違規的新聞從業人員緩發新聞記者證;對查實的有違法違規問題的人員,限制從事新聞采編工作;對查實的重大違法人員終身禁止從事新聞采編工作,並公開通報。(記者晉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