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財政廳根據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發展文化産業的要求,制定出臺具體扶持政策和標準支持文化産業發展。
據悉,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其影視製作、動漫網遊、數字出版、非物質文化遺産開發利用、重點文化産業網站建設等,將得到政府給予的貸款貼息,貼息額為貸款的兩年利息。
福建省除對省重點文化産業基地項目給予一次性補助外,還將每年支持10個省重點文化産業園區建設,每個園區補助資金標準為100萬元。同時,對文化産業重點園區和基地內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給予補助,對舉辦文化産業領域的全國性、全省性重大活動項目或文化産業論壇等給予資助,對數字影院建設、大型劇目演出、演藝市場院線建設給予支持。
在財政獎勵方面,重點對獲得國家部委授予的“國家級文化産業示範基地”園區給予獎勵;對獲得國際、國內重要獎項的福建省原創文化精品、優秀出版物等,規劃確定的重點題材和能夠帶動福建省旅遊、出版等相關行業産業鏈發展的影視劇(含動畫片)項目創作,當年獨立製作並獲准發行2000分鐘以上動畫節目的影視動畫企業給予獎勵。
繼續鼓勵文化企業拓展境內外市場,對文化企業參加由省級經貿主管部門組織的國內展會給予扶持;對文化企業參加國際展會發生的展位費、展品運輸費、宣傳推介費等準給予支持;對適合開發旅遊的文化項目,納入全省旅遊發展規劃;設立對臺出版交流合作專項資金,扶持我省對臺出版、印刷、發行、版權等項目發展。(賴文忠 黃建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