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0年元旦、春節期間
文化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重點解決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網絡遊戲、網吧、網絡音樂、演出等市場健康發展,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文化部決定於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開展2010年元旦、春節期間文化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做好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的責任感
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是維護國家文化安全、規範文化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社會文化環境的迫切需要。當前,網絡遊戲、網吧、網絡音樂、演出等文化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社會十分關注。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執行管理措施,堅決做到管理到位。
二、落實網絡遊戲市場監管職責
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要按照《關於改進和加強網絡遊戲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46號)要求,落實網絡遊戲屬地管理責任,于年底前召開一次網絡遊戲企業學習貫徹46號文件的座談會,指導督促網絡遊戲企業建立自我約束機制,並於12月底前將網絡遊戲企業自我約束機制建立情況和運行方案匯總報送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開展網絡遊戲經營活動的日常巡查,及時查處、封堵提供宣揚低俗、色情、淫穢、賭博、暴力等內容的網絡遊戲産品。
三、加大對網吧接納未成年人和黑網吧的整治力度
鞏固凈化網吧市場工作成果,加大寒假期間網吧市場執法檢查力度,從嚴從重打擊網吧違法接納未成年人行為。發揮黑網吧整治協調機製作用,配合工商部門開展查處取締黑網吧工作,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城郊農村的黑網吧進行摸排和線索收集工作,並及時書面通報工商部門。
四、加強網絡音樂、手機音樂市場監管
要按照文化部《關於加強和改進網絡音樂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31號)要求,對屬地內網絡音樂、手機音樂經營單位要加強管理,對運營環節中的音樂內容要及時跟蹤監管,對從事違法網絡音樂經營活動和提供違法網絡音樂産品的經營單位要依法查處。
五、加大對假唱和非法演出的打擊力度
要研究針對假唱、假演奏的執法辦案手段和技術監管措施,嚴厲打擊頂風作案的非法演出活動,加強典型案例宣傳工作。加強對營業性演出內容特別是農村演出市場的事前審查和現場監管,防止含有禁止內容的演出節目流入市場。
六、協助做好安全生産執法檢查
要把督促安全生産隱患排查作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內容,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強歌舞娛樂場所、網吧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等安全生産執法檢查,做好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和服務場所等人員密集區的重點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徹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請各地于2010年3月31日之前將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報送文化部文化市場司。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