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省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和副主任分工的通知
浙政辦發〔2009〕18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鋻於人事變動和省政府領導的分工調整,經省政府同意,現對省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和副主任作如下分工:
張鴻銘秘書長
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領導省政府辦公廳。協助省長處理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政府研究室、省諮詢委。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一處。
陳國平副秘書長
協助常務副省長處理監察、國土資源、統計、物價、稅務、金融、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發改委、省監察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省統計局、省物價局、省能源局、省金融辦、省發展規劃研究院、省編委辦、省國稅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浙江證監局、浙江保監局、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財政部浙江監察辦、各政策性銀行。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二處。
俞仲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主持辦公廳日常工作。協助常務副省長處理人民武裝方面的工作;聯絡省參事室(省文史館)、省軍區、省武警總隊。分管文秘、保密、政務督查、信息公開、突發事件應急和國防動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秘書處、省政府督查室、省應急辦。
胡本亮副秘書長
協助常務副省長協調處理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工作。領導省機關事務局。
李學忠副秘書長
協助省長協調處理省政府研究室有關工作。領導省政府研究室。
馬林雲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副省長處理教育、衛生、人口和計劃生育、體育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人口計生委、省體育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社科院、省社聯、省紅十字會。分管省政府辦公廳教衛處。
張水堂副秘書長
分管接待工作。領導省委、省政府接待辦公室;聯絡省警衛局。
夏海偉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副省長處理商務、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台灣事務、反走私、口岸管理、海防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民宗委、省商務廳、省外辦(省港澳辦)、省僑辦、省臺辦、浙江檢驗檢疫局、寧波檢驗檢疫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省僑聯、省臺聯、省貿促會、各民主黨派。分管省政府辦公廳涉外處、反走私處、口岸管理處、海防管理處、省靜岡事務局。
馮波聲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副省長處理社會穩定、公安、安全、司法、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法制、新聞出版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公安廳、省安全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廳、省國資委、省廣電局、省法制辦、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省文物局、省監獄管理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信訪局、省文聯、省作協、省檔案局。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三處。
施利民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副省長處理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人民防空、殘疾人事業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民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人防辦(省民防局)、省公務員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關工委、省老齡委、省移民辦。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社保處。
陳龍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副省長處理農村、農業、糧食、林業、海洋與漁業、水利、扶貧、防汛抗旱、經濟技術協作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糧食局、省供銷社、省協作辦、省農科院、省農辦、省氣象局、省地震局。分管省政府辦公廳農業處。
孟剛副秘書長
協助分管副省長處理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知識産權、安全生産(包括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能源保障的調度協調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經信委(省中小企業局)、省科技廳、省安全生産監管局、省知識産權局、省國防工辦、省手工業聯社、省工商聯、省煙草專賣局、省科協、省通信管理局、電監會杭州監管辦、省電力公司。分管省政府辦公廳工業處。
陳廣勝副主任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電子政務工作;分管省政府辦公廳信息處、電子政務處、信息中心,協助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綜合一處。
孫厚軍副主任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人事、行政、安全保衛和公報工作;分管省政府辦公廳人事處、行政處、保衛處和公報室;協助分管省政府辦公廳反走私處、口岸管理處、海防管理處。聯絡省政府駐外辦事處。
范翠寶副主任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和離退休幹部工作;分管省政府辦公廳機關黨委、監察室和老幹部處。
謝濟建副主任
協助分管副省長處理交通運輸、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旅遊等方面的工作;聯絡省交通運輸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旅遊局、浙江海事局、省郵政管理局、民航浙江安全監管局、杭州鐵路辦事處。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發展處。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