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旦、春節將至,日前,民政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節日期間困難群眾生活安排等工作,確保每一個困難家庭都能度過一個溫暖的新年。
通知指出,要紮實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進一步保障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各地要抓緊解決災區群眾的安全過冬問題。要結合實際情況,加大對農戶重建住房的支持幫扶力度,及時解決重建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大力推進重建進度。對於無法在永久性住房中過冬的群眾,要切實摸清底數,統籌考慮鼓勵借住公房、投親靠友、活動板房、棉帳篷等多渠道解決住所,保障過冬棉衣被、供暖設施和取暖燃料,保證受災群眾溫暖過冬。要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本級投入力度,科學制定救助方案,嚴格界定救助對象,狠抓基層規範落實,加快資金撥付進度,限期將救災糧款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保證救助工作落到實處。要認真做好汶川地震災區災民救助政策的銜接工作,汶川地震災區的國家後續救助政策結束後,對生活困難仍需救助的受災群眾,要區分不同情況及時納入冬春災民生活救助、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等現行災民救助和社會救助制度。全面掌握各類救助對象的情況,制訂可行性方案,保證政策平穩過渡,切實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救災捐贈活動,及時將禦寒衣被發放到災民手中,想方設法為困難群眾援助取暖設備和燃料,保障受災群眾不受凍,過節有糧、有肉,能和全國人民一道歡度節日。同時,要繼續做好新災應急準備工作,尤其是元旦、春節期間如有新災發生,要及時上報情況,啟動相應預案,確保應急救助工作順利開展。
通知要求,要切實解決困難群眾冬季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及時向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增發實物、現金或消費券,適當提高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和“兩節”的消費水平;要進一步改進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操作程序,縮短辦理時限,加大救助力度,大力開展臨時救助工作,對遭受各種特殊困難的城鄉低收入家庭,給予必要的救助,幫助他們緩解生活困難;要組織力量對城鄉社會救助工作進行全面督查,檢查各項社會救助工作政策、資金落實和困難群眾生活安排情況,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當地有關部門抓緊研究解決;要積極主動地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氣候寒冷的地區,要採取主動救助方式,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並及時安排返鄉或妥善安置;要積極協調組織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社會各界對城鄉困難群眾特別是災區群眾、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和各類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走訪慰問,福利機構要為老人、殘疾人、孤殘兒童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節日活動,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每一個困難群眾心中。
通知指出,各地要繼續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充分發揮慈善超市和社會捐助點的幫扶作用,進一步動員社會各界為困難群眾奉獻愛心、捐款捐物,同時要及時公佈捐贈款物的分配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增強民政部門動員社會捐贈的公信力,增強經常性、制度化動員社會捐助的影響力。各災區民政部門要根據災區群眾的實際需要,認真做好分配方案,儘快把捐贈衣被和捐款發放到受災困難群眾手中,做到隨時接收,隨時發放,為解決受災群眾過冬禦寒困難和安排受災群眾過冬生活提供援助。
通知強調,各地要進一步認真落實好各項優撫政策,針對今年出臺的有關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為建國前入伍的部分參加軍人更換康復輔助器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採取有力措施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真正把涉及廣大優撫對象切身利益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要認真做好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確保撫恤補助優待金能及時足額發放到每一位優撫對象手中;要加快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確保優撫對象醫療難問題有效解決;要全面深入了解優撫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對享受撫恤補助後生活仍有困難的優撫對象,要依據相應的政策給予社會救助,同時納入相應的社會救助體系;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擁軍優屬和走訪慰問活動,幫助廣大優撫安置對象解決實際問題,安排好生産生活;要在春節前認真組織開展挂光榮牌和送春聯等活動,共同營造尊重和關愛優撫群體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