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截至去年12月31日,福建已在全國率先基本解決關閉破産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加醫保問題,各地符合條件的醫改後關閉破産國有、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保人數達9.19萬人,困難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參保人數達10.33萬人。
“老國企員工貢獻良多,但現在他們年紀大了,失去了企業主體,還有許多困難企業職工因病生活陷入困境。切實依法解決這些醫保‘盲區’,意義重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説,2007年,福建妥善解決了醫改前關閉破産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19.35萬人參加醫療保險的問題。在這基礎上,2009年9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經貿委、省國資委、省監察廳、省總工會六部門聯合下發了相關《實施意見》,作出具體部署。此後又進一步明確市、縣政府責任主體的職責,確保各地按時如期完成工作任務。
為了破解困難企業籌資難的問題,我省明確要求,關閉破産企業要按照《企業破産法》相關規定,利用企業關閉破産財産優先償付退休人員參保所需費用。不足償付的,可以通過未列入關閉破産財産的土地出讓所得、企業主管部門(集團、控股公司)經營收入調劑、財政補助以及企業職工從未履行繳費參保義務的個人適當繳費等多渠道籌集解決。省級財政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參保,給予一定的補助。企業無力承擔單位繳納醫保費部分的,由企業主管部門幫助解決。 (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