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18個省轄市將全面實行地表水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涉及長江、淮河、黃河和海河四大流域。
記者2月9日從省環保廳獲悉,河南省近日出臺的《河南省水環境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規定,按照“誰污染、誰補償”和“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上遊省轄市出境斷面水質污染物超標的,必須給下游省轄市予以經濟補償,並由省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態補償金扣繳及資金轉移支付。
按照水污染防治要求和治理成本,河南省把生態補償標準確定為:化學需氧量每噸2500元,氨氮每噸1萬元。生態補償金主要用於上下游生態補償、水污染防治,以及對水環境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較好省轄市的獎勵等。
這項制度去年曾在省轄沙潁河流域和海河流域試行,並取得良好效果。去年上半年,沙潁河流域鄭州、開封、許昌、漯河、平頂山和週口等6個省轄市共扣繳補償金6500多萬元,下半年則明顯下降到1800多萬元。與此同時,沙潁河流域內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13個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平均達標率同比分別提高19%和22%。(記者王 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