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組織海淀、西城、宣武、豐臺等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對海淀區金洲大廈停車場銷售點、西城西直門大街銷售點、宣武區長椿街銷售點、豐台區麗澤路銷售點等7個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進行了安全檢查。
檢查中,工商執法人員按照“八查”要求,對上述銷售網點主要檢查了未經許可登記銷售行為、未按期限銷售行為、未亮照經營行為、擅自改變經營場所行為、産品防偽標識、侵犯知識産權行為、批發網點捆綁定量銷售行為、利用互聯網非法銷售等行為。
針對2010年度煙花爆竹的形勢,市工商局成立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制定了2010年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工商執法人員每日對所有煙花爆竹銷售點進行2次巡查,各區縣工商分局與區安監局建立許可和登記聯動工作機制,加快營業執照辦理進度,各區縣工商分局建立了監管臺帳,將經營主體錄入《主體網格監管系統》風險管理模塊,並實施風險防控措施,同時,將違法經營者記入企業警示信息系統,三年內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
針對2月6日一煙花爆竹銷售點發生起火燃燒事故,北京市工商局緊急啟動應急預案,對銷售網點安全檢查2625戶次,責令整改6戶,責令停業10戶。
截至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核發春節期間銷售煙花爆竹營業執照2274戶,查扣非法生産的煙花爆竹1325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