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評價性抽驗合格率分別達94%和98.2%,蔬菜、畜禽等主要農産品抽檢合格率98.5%;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新增138萬、120萬、118萬和53萬、69萬、60萬人……這一系列公民權益保障水平提高的背後,是政府法制工作提供的有力制度保障。
2009年,省政府共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法規議案草案8件、制定了政府規章11件:《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浙江省松材線蟲病防治條例》、《浙江省漁業捕撈許可辦法》、《浙江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這些法規、規章的實施,對於促進經濟轉型、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改善民生、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
其中,《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使全省1900多萬流動人口告別暫住證,並可享受相應的子女就學、社會保障、衛生防疫、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公共服務待遇。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加強縣級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若干規定》頒布實施,依法推動擴權強縣改革,有利於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於方便群眾生産生活、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無疑將起到積極的保障作用。
民生方面還將得到更多保障。今年還有8部法規、規章將實施。其中,《浙江省徵地補償及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明確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徵地補償費,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這些法規、規章出臺的背後,是政府法制部門為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法規規章草案全部上網公開徵求意見,並公開向社會各界徵集2010年立法建議;同時,還建立了省政府立法專家庫。
政府立法工作加強的背後,是不斷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加強法制監督。2009年3月,省政府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見》,從提高市縣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依法行政、強化監督、增強社會自治功能、加強領導等7個方面,提出了26條對策意見。2009年,我省組織了建設、國土資源和質量技術監督等涉農、涉民生領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並對2008年全省食品安全、安全生産、勞動保障、教育和環境保護等五大領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回頭看”,督促落實整改措施;組織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抽查省、市、縣286個部門的2500多份行政處罰案卷,對於發現的問題逐條進行反饋並督促整改;還對各地報備的14件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糾正,同時對2007年以前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制發的2447件文件逐件進行清理;組織省各有關部門對省政府2007年制定發佈或者實施的16個規章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全省共有57個市、縣(市、區)開展了城市管理領域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衢州、義烏兩市開展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在10個設區市、8個省級部門開展了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2009年,全省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共辦理案件4222件,申請人數近6萬人,糾錯率為31.48%,案結事了率為86.39%。其中,省政府本級共辦理案件318件,申請人數2.5萬餘人,案件涉及10個市、66個縣(市、區)和25個省級部門,94.63%的行政爭議得到有效化解。(通訊員 黃江疆 本報記者 黃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