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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署清明節有關工作:提高服務 突出惠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25日   來源:民政部網站

民政部關於做好2010年清明節有關工作的通知

民函〔2010〕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做好今年清明節期間祭掃服務接待和安全保障等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清明祭掃活動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清明節工作機制

    各級民政部門要從保障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的高度,切實增強做好清明節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文明祭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8號)精神,將清明節工作作為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早制定工作預案,細化相關保障措施,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不斷完善政府牽頭、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的清明節工作機制,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宣傳、公安、交通、工商、林業、消防等有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充分發揮各部門、各方面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工作任務重的重點城市和地區要協調成立清明節工作領導指揮機構,做到溝通順暢,反應迅速。

    二、強化預防、落實責任,確保清明祭掃安全

    各地要認真分析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特點,突出以預防為主,科學完善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要主動協同有關部門重點做好消防安全、交通疏導、人員疏散、治安維護、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有序進行。各級民政部門和各殯葬服務單位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實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特別是要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嚴防祭掃火災隱患。要在清明節前集中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要積極編制完善應急預案,進行安全知識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要加強清明節期間的應急值守,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繼續按要求設置祭掃觀察點,加強動態管理和監測,及時報送觀察點數據及相關祭掃信息。

    三、優化服務、加強管理,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民政工作核心理念,指導各殯葬服務單位深入開展“優質服務月”活動,不斷豐富服務內涵、創新服務形式、提升服務水平,著力解決服務質量和收費價格問題。各殯葬服務單位要以“優質服務、陽光殯葬”為主題,切實強化服務作風,改進服務方式,從細節入手、從點滴抓起,實行人性化、親情化服務,開展惠民、便民、利民活動。各級民政部門和殯葬管理單位要將清理殯葬服務價格作為切入點,全面開展殯葬服務價格專項治理,對收費項目不合理、服務內容不明確、服務用品價格虛高等問題進行清理整頓,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四、積極宣傳、著力引導,樹立文明祭掃新風尚

    各級民政部門和各殯葬服務單位要繼續開展以“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堅持不懈地做好文明祭掃新風尚的宣傳引導工作。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單位的溝通和聯絡,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殯葬改革重要意義和新典型;宣傳文明祭掃新風尚、新動向;報道惠民殯葬新政策、新舉措;推廣生態、環保、文明、節儉的葬式葬法和祭掃方式;引導群眾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愚昧落後的祭掃習俗;要大力宣傳殯葬管理、防火安全等有關法規政策,揭露“黑仲介”等擾亂正常殯葬服務秩序的行為,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殯葬改革的良好氛圍。

    五、搶抓機遇、突出惠民,推動殯葬改革和發展

    各地要以清明節工作為契機,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落實《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09〕170號),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出臺一批以減輕群眾喪葬負擔、獎補生態葬法等為重點的惠民殯葬政策,建設一批殯葬服務設施特別是農村骨灰存放設施,打造一批殯葬改革示範單位,努力將殯葬改革和發展納入改善民生政策和社會建設體系,為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請各地及時報告清明節工作進展情況,並於2010年4月15日之前將本地清明節工作總結報民政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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