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關於開展安全生産調研督導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10〕17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産委員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精神,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的安全生産工作,推動“安全生産年”活動繼續深入開展,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春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産檢查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0〕10號)安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在全國“兩會”期間開展安全生産調研督導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督導內容
(一)傳達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精神,部署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情況。
(二)地方政府及其各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職責落實情況;各類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三)2010年安全生産控制指標分解和落實情況。
(四)部署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産工作及責任落實情況;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隱患排查治理和依法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情況;督促節後復産復工企業落實安全措施、嚴格復産驗收和防範事故反彈的情況。
(五)對2009年和今年以來發生的重大事故依法查處,以及吸取事故教訓,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情況。
(六)安全生産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思路、新經驗。
二、調研督導時間
3月3日—15日。
三、調研督導組組成
共組織10個調研督導組,每組3人。各組具體督導地區及聯絡人附後。
四、有關事項
1.請各有關省(區、市)高度重視此次調研督導工作,在認真開展自查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調研督導組開展工作,確保全國“兩會”期間的安全穩定。
2.請被督導地區及時與各調研督導組聯絡,確定具體調研督導相關事項。
3.各調研督導組要廉潔自律、輕車簡從,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附:略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