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當前失業保險工作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0〕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
為加大《關於進一步做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75號,以下簡稱175號文件)的貫徹落實力度,切實做好今年失業保險穩定就業崗位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政策措施
當前,我國經濟企穩向好,但國際經濟環境還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我國經濟發展、企業運行的內在動力和活力不足,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堅實。這就決定我國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各地在貫徹落實175號文件中,要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政策。要儘快研究制定貫徹落實175號文件的實施辦法,細化政策措施。對支持企業的數量和類型,穩定崗位的數量等,要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對穩定崗位所需資金數量,要做出合理的預算安排。
二、統籌安排,加大對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各地在實施穩定就業崗位政策中,要進一步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多、支撐能力較強的統籌地區,可全部實施175號文件規定的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措施,即“一緩一降兩補貼”。要加大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穩定就業崗位補貼政策的力度,工作重點向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傾斜。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加大支持力度,鼓勵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和增加就業崗位。要明確政策適用範圍和條件並制定具體標準,簡化申報和審批程序,要切實為企業著想,縮短審批期限,及時撥付資金,提高辦事效率。
東部7省市要切實做好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工作,統籌考慮促進就業和穩定就業的關係,搞好政策銜接,把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納入試點工作對象範圍,取得促進就業與穩定就業雙成效。
三、加大基金調劑力度,使更多的企業享受穩崗補貼政策的扶持
要提高統籌層次,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制度。加大基金調劑力度,著力解決基金結余較少的統籌地區實施援企穩崗政策資金不足問題,使更多的企業享受到政策的扶持,推動175號文件的全面貫徹落實。加快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的步伐,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實行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四、加強監管,維護基金安全
各地要建立健全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穩定就業崗位補貼的申報、審批、撥付、監督等制度,嚴格程序審批,規範操作,強化內部監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加強行政監督,要對享受扶持政策企業的補貼資金使用、用工、參保等情況進行重點核查,核查企業和職工享受補貼的情況,檢查企業補貼資金是否被挪作他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於在享受政策期間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要暫停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對於超規定裁減員工的企業,要取消其享受政策的資格;對於偽造材料、弄虛作假騙取基金的要追回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要對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穩崗補貼的情況進行公開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政策宣傳,營造推進工作的良好氛圍
要採取多種形式,全面宣傳失業保險保障生活、預防失業和促進就業三大功能的作用;加大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效果的宣傳力度,提高用人單位參加失業保險的積極性;大力宣傳援企穩崗政策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推廣其好的做法和經驗,以點帶面推動開展。
六、開展總結評估,進一步鞏固援企穩崗政策的成效
各地要對2009年貫徹落實《關於採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117號)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認真總結。要結合本地就業、失業基本狀況,重點對政策實施中各級領導是否重視,政策文件是否配套,工作措施是否有力,享受政策的範圍是否週全,操作程序是否規範、透明、簡便以及穩定就業的效果是否明顯,基金使用是否安全,困難企業和職工是否滿意等方面進行評估,並於2010年2月底前將評估報告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