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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發佈關於駱駝山煤礦特別重大透水事故通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6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
神華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駱駝山煤礦
“3·1”特別重大透水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煤監〔2010〕39號

各産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2010年3月1日7時20分左右,神華集團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駱駝山煤礦在基建巷道施工中發生透水事故。當班井下共有作業人員77名,經搶救有46人相繼升井(其中1人死亡,7人受傷),尚有31人被困井下。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溫家寶總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千方百計搶救被困人員,並做好善後工作。張德江副總理立即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到事故現場,聽取救援情況彙報,慰問搶險救援人員,並就事故救援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導搶救工作。

    駱駝山煤礦屬新建礦井,由神華集團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建設,中煤西安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設計,設計生産能力為150萬噸/年。該礦于2006年5月開工建設,施工承建單位有中煤能源集團五公司、陜西煤建公司和河南鄭州煤建公司3支隊伍,由遼寧誠信監理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監理。這次透水事故,從初步了解的情況看,透水點在16號煤層回風巷掘進工作面,該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責任不落實等諸多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提高礦井水害防禦能力。各煤礦企業要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28號),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凡存在奧灰岩岩溶水威脅或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和極複雜的礦井,必須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加強水文地質基礎工作,組織制定專項的探放水設計並嚴格實施。

    二、高度重視在建煤礦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各在建煤礦的建設單位必須對煤礦建設項目實施統一的協調管理,積極組織制定有關安全技術措施並做好督促落實工作,對施工安全進行嚴格的全方位監督;施工單位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産責任,健全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現場安全管理,按設計組織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現地質開採條件變化較大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相關方制定應急安全防範措施,組織提出修改設計並按規定重新報批;各監理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嚴格審查施工組織中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和規定,對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立即進行整改。

    三、認真做好礦井水害應急救援工作。各産煤地區相關部門要制訂和完善水害應急預案,建立區域搶險排水基地,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以提升搶險救災能力和效果。煤礦企業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併發揮作用。同時,要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繼續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2010〕15號)精神,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狠抓“三項建設”,嚴格落實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要分類定級、掛牌督辦,制定專門治理計劃,落實責任、資金和期限,確保整改到位,做到安全生産。

    請各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將本通報轉發到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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