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0年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09年3月24日,商務部正式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進口核苷酸類食品添加劑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鋻於本案情況較為特殊和複雜,商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26條的規定,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本案調查期限截止日為2010年9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