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任務全面完成,重慶市結合本地實際,注重實效,創新“六項措施”,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與農村産業化結合,集中連片打造精品形象工程,全力推進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一是強化責任落實。嚴格實行定領導、定任務、定投資、定工期、定質量、定安全、定獎懲的“七定”目標責任制和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制,上下齊抓共管、合力推進。
二是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多渠道多形式的宣傳,讓廣大受益群眾體會到黨和國家的溫暖,積極參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
三是強化項目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項目管理由專業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全面負責;嚴格執行招標投標制,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選擇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建設監理制,聘請市級監理單位進行建設監理;嚴格合同化管理,同施工、監理、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
四是強化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政府部門監督”的質量保證體系,對施工、質量問題做到“三不放過”,有效防止了事故的發生。
五是強化社會監督。在媒體上對工程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
六是強化資金管理。對建設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專帳核算、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建立嚴格的資金申請、審查、審核、劃撥、決算制度;嚴格控制資金使用範圍;實行縣級報賬制,防止資金被截留、擠佔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