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上海世博會期間的寄遞物品安全,規範寄遞市場經營秩序,3月24日,國家郵政局會同國家安全部、公安部共同發佈了《關於加強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期間寄遞物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告》。
《通告》規定,寄遞企業要按照郵政法等相關規定,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制度。對寄往上海的郵件快件,應要求用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認真登記寄遞物品、收件人和寄件人信息。對未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要做重點查驗。對用戶交寄的信件,必要時郵政企業可要求用戶開拆,檢查其夾寄的其他物品,但不得檢查信件內容。對用戶交寄的除信件以外的郵件快件,寄遞企業要當面驗視內件。
《通告》指出,寄遞企業應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郵政管理部門的禁寄物品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安全監管工作。
《通告》同時要求,寄遞企業應將發往世博園圍欄區內的郵件快件,交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指定的園區地點統一簽收分發。全國其他地區寄遞企業前往上海市的車輛,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通行手續。
《通告》強調,發現利用寄遞渠道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要立即報告當地郵政管理等部門。用戶在郵件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或限制寄遞的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産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