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了江蘇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福爾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質量事件。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檢測發現,兩企業生産的7個批次21萬人份人用狂犬病疫苗産品的效價低於國家標準。
問題發生後,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採取了控制措施,責令上述兩家企業停止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全部産品的生産和銷售,並召回相關産品。核查了問題疫苗的流向,採取了及時補種措施,緊急調送足夠數量的疫苗到接種點,開展免費補種工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問題疫苗導致的不良事件報告。兩部門仍將繼續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據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調查,延申公司在生産人用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存在著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逃避監管的違法行為,使不合格産品流向市場。延申公司有關人員已涉嫌刑事犯罪,當地公安部門正在立案偵查。
據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調查,福爾公司在生産人用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存在違規操作行為,導致該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産品質量不合格。目前,當地公安部門對福爾公司偵查中未發現有刑事犯罪行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上述案件的查處,將進一步協調當地政府、公安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規、按程序對相關企業和人員做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