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山西省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森林防火重點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發佈封山禁火令,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根據《通知》要求,今年的封山禁火期確定為4月8日至5月15日,各市、縣(市、區)可根據春季森林火險情況和當地森林防火實際適當延長封山禁火期。封山禁火期內,進入封山禁火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裝置,配備滅火器材,進入封山禁火區的人員不得攜帶火種,不得在封山禁火區進行燒秸稈、吸煙、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通知要求有關部門要在封山禁火區域設立醒目的封山禁火標誌,在重點地段、重點部位設卡設防,嚴禁火種入山;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各類森林消防專業隊要進入臨戰狀態,靠前駐防,嚴陣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