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貴州省林業廳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代號為“春季行動”的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開展春季行動的工作目標是,通過集中查處一批大要案件,加大林區治安熱點難點問題的治理力度,有效遏制涉林違法犯罪勢頭。
行動重點是打擊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木材,放火或失火燒燬林木,非法徵佔用林地等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清理整治木材伐區,木材轉運場所,木材加工經營場所,毀林開墾和非法佔用林地的項目工程區及森林案件高發地等區域。
春季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排查摸底階段,積極排查案件線索,全面掌握轄區破壞森林資源情況;二是打擊整治階段,集中查處一批大要案件,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三是總結提高階段,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探索林業執法和森林資源保護長效機制。
為確保春季行動取得實效,省林業廳要求:一是各市(州、地)要充分認識當前保護森林資源的嚴峻性和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將開展專項行動作為保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林業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制定行動方案,確保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是要重拳出擊,強化督辦。全省各地要集中力量查處一批大要案件,嚴厲打擊有組織、團夥性毀林犯罪行為。省林業廳將選擇10起涉案數量大、查處難度大、辦案阻力大的案件,列為省級掛牌案件進行督辦,並適時組成工作組,赴各地督查督辦。各市(州、地)也要選擇5起大要案件掛牌督辦。
三是要全面清查,依法治理,徹底解決林區突出問題。各市(州、地)要聯合有關部門,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加大清查整治力度,依法取締一批非法收購、加工、經營木材廠點,徹底打掉銷贓渠道;要集中清查林地徵佔用情況,發現非法徵佔用林地的,一查到底,徹底整治;要集中清查高火險區域的野外用火,加強火源管控,嚴防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
四是要廣泛宣傳動員,切實提高廣大群眾保護森林資源的積極性。要大力宣傳“春季行動”的成效和典型案件的查處情況,展現林業部門打擊違法犯罪的決心,樹立林業部門的執法權威。要大力宣傳法律法規和林業政策,加強林木採伐、林地徵佔、林權流轉及招商引資項目、重大工程建設中涉林事項的指導和服務,促進林區經濟良性發展。
五是要加強信息報送,及時反饋行動進展情況。各地、各部門要及時上報戰果統計表、工作動態和重特大案件偵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