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出明電
要求加強抗震救災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
4月14日7時49分,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縣發生7.1級地震,給當地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嚴重損失。為切實做好抗震救災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保證捐贈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4月14日發出明電,要求青海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應急值守,密切關注地震災區情況,加強抗震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力度。一是做好抗震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加大對供應災區的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檢驗工作;二是加強對捐贈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和抽驗力度,保證捐贈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三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藥品、醫療器械的調撥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生産經營藥品、醫療器械行為,防止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進入災區,確保供應災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
關於加強抗震救災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
食藥監電[2010]5號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切實做好抗震救災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保證捐贈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密切關注地震災區情況,加強抗震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力度。一是做好抗震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加大對供應災區的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檢驗工作;二是加強對捐贈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和抽驗力度,保證捐贈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三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藥品、醫療器械的調撥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生産經營藥品、醫療器械行為,防止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進入災區,確保供應災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對藥品、醫療器械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國家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