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7時49分,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玉樹縣發生7.1級地震。
接到此信息後,正在山西“3•28”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工作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立即聯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楊元元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王德學進行研究,做出部署:
一、青海省安全監管局、青海煤礦安監局採取有力措施,做好因地震引發生産安全事故的防範應對工作;
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司局和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密切與國務院應急辦、地震局、總參等方面聯絡,及時調集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災區實施救援;
三、立即下達通知,要求四川、甘肅等省的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迅速集結,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四、立即派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有關負責同志趕赴地震災區,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立即向中國地震局、青海省安全監管局、總參作戰部了解了災情及救援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地震局關於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協議》,迅速展開赴災區參加搶險救災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的組織協調工作;即刻通知青海省周邊的甘肅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省安全監管局做好應急救援隊伍集結待命準備;指派一名司局長帶隊共4人趕赴成都,協調救援隊伍空運事宜並帶隊赴地震災區協調指導救援工作;組織專人值守,與地震局、總參作戰部和地震周邊省、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應急救援隊伍保持密切聯絡,協調隊伍運輸、後勤保障等相關事宜。
14日13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四川省安全監管局組織的參加過“5.12”抗震救災的廣能集團救護隊、廣安市救護隊等11個小隊100人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攜帶輕型破拆、支護、起重設備趕赴災區救援;調動芙蓉集團救護大隊、川南煤業公司救護隊等100多名救護隊到成都集結待命,做好第二批救援隊伍出發的準備工作。隨後,又組織了500人的救援隊伍陸續趕赴抗震救災現場。
14日18時,第一批趕赴現場的52名救援隊員,搭乘軍用運輸機趕赴災區,于19時30分抵達玉樹軍用機場,並立即與總指揮部取得聯絡。根據指揮部命令,分三個救援組分別趕到結古鎮結古寺商場和玉樹職業學校的兩個校區開展救援工作。當日下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已組織臨近震區周邊的四川、甘肅等省的110多人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員和相關人員以其他方式先後趕赴災區,參加抗震救災工作。
14日晚,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積極與總參作戰部溝通、協調再次提供空中運輸支援事宜。15日11時59分,又有179名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員搭乘軍用運輸機抵達玉樹機場,即將在現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5日淩晨1時1分,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接到在現場的同志電話報告,在結古寺商場救援現場,救援隊成功地從廢墟中救出1名被困群眾(女性)。截至4月15日13時40分,第一批安全生産應急救援隊伍共救出4名倖存者,發現並清理出19名遇難者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