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國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為抗西南大旱、抗北方持續低溫霜凍,保持農業生産穩定發展,以及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市場價格環境。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糧食、豬肉、食用植物油、蔬菜、石油液化氣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種子等農業生産資料的價格監測。從即日起在青海啟動居民生活必需品、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物資等重要商品價格日監測制度。
通知提出,青海地震災區價格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對抗震救災物資運輸免繳車輛通行費的政策,四川、甘肅等災區周邊省份價格主管部門也要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對抗震救災物資運輸免繳車輛通行費。
通知強調,保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是抗旱抗低溫、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繼續加大市場價格巡查力度,重點加強與群眾生産生活以及抗旱抗低溫、抗震救災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管,對趁災害異常天氣多發之機,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捏造散佈漲價謠言、價格欺詐、搭車收費等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依法嚴厲制裁。西南旱災地區、青海地震災區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從嚴從快辦理價格舉報案件,確保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糧食、食用植物油、生豬、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種子等重要農業生産資料的儲備、調運,切實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價格。已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區,要積極動用價格調節基金,對受嚴重旱情、地震災害及持續低溫霜凍影響的群眾和重要農副産品生産、流通進行適當補貼,促進災區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産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