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跟蹤審計,保障災後恢復重建不出重大問題,促進災後恢復重建順利進行。
《通知》指出,今年是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決勝之年,審計任務繁重。《通知》強調,跟蹤審計工作要切實做到全面審計、突出重點。一方面,審計項目安排應儘量涵蓋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的各個方面,對中央投資項目和地方投資項目的審計覆蓋面,原則上要分別達到資金量的60%和80%以上;另一方面,審計中要抓住公益性和民生工程、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和其他投資額大、社會關注度高的三大類重點項目,重點關注重建總體規劃的落實情況、資金物資的管理情況和工程建設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重建項目的審批、招投標、質量管理、竣工驗收等環節,土地管理和環境保護情況,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等五個方面的內容。
《通知》強調,要結合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嚴肅揭露和查處災後恢復重建中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重點關注國家規劃和政策落實、資金管理使用、工程招投標、徵地拆遷和環境保護、工程質量管理等五個方面的問題。
《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按照審計署統一部署,及時如實上報審計情況,堅持每半年向社會公告一次審計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披露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情況,促進科學重建、高效重建、廉潔重建和陽光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