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關於切實加強博物館公共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文物博發〔2010〕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文管會):
今年以來,個別地方發生了數起針對中小學校園、幼兒園的惡性安全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惡劣。博物館作為向公眾開放的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務必要高度警惕,加強防範,認真查找問題,採取綜合措施,確保博物館公共安全。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文物行政部門和博物館要高度重視博物館公共安全工作,充分認識加強博物館公共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切實肩負起維護博物館公共安全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切實加強博物館安全防範,確保觀眾和博物館人員安全。
二、要嚴格落實館長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完善門衛、值班、巡邏、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充實博物館安全保衛力量,加強技防建設,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三、要進一步健全博物館公共安全應急預案,完善安全應急措施,切實提高預防控制應對博物館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
四、要切實加強博物館門衛和出入口安全防範工作,嚴格落實安全檢查,防止不法分子進入博物館製造事端。
五、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溝通,積極配合,共同建設好博物館安全防控體系。要嚴密關注博物館及周邊治安秩序,加強博物館治安巡邏,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妥善處置。
六、要舉一反三,加強對中小學生觀眾等重點人群,以及博物館展廳、公共服務區、廣場等重點部位和重點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七、要嚴格執行值班和信息通報制度,妥善處置與觀眾和博物館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維護博物館安全穩定。
八、各地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迅速部署本地區博物館公共安全工作,指導和督促區域內博物館限期完成排查、整改的各項任務,切實解決博物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確保不留盲點、不留死角,有效預防博物館公共安全事故發生。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