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同意東北跨區域、南方跨省電能交易
制度化、規範化運行
繼同意華東電力跨省集中競價交易制度化、規範化運行後,5月13日,國家電監會發函同意東北跨區域、南方跨省電能交易制度化、規範化運行,並要求東北電監局和南方電監局按照電力市場建設的政策規定,組織電力企業依據規則認真實施。同時,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交易規模,發揮市場機制在電能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
2009年以來,東北電監局和南方電監局根據國家電監會的總體安排,分別啟動了東北送華北電量交易及南方區域跨省(區)水電臨時交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得到了地方政府和電力企業的支持。其中東北送華北電量交易採取掛牌交易和發電權交易相結合,按年度和月度開展,目前已成交2010年度送電量80億千瓦時。南方區域跨省(區)水電臨時交易採用按月報價、按日報量,兩步式競價的方式,累計成交電量7100萬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