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5月14日召開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第二次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了12個專項監督檢查組對30個省(區、市)監督檢查情況的彙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駐部紀檢組組長傅雯娟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
傅雯娟指出,環保系統專項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截至3月20日,全國環保系統共排查項目99193個,發現問題13900個,糾正問題6297個,基本摸清存在的主要問題,為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檢查組在專項監督檢查中也發現了6個方面的問題,包括個別省份對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排查項目的底數不清;“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仍然突出;項目建設和驗收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也較為突出;部分地區存在違規審批問題;部分地區對排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監管不夠深入;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總體進展較慢等。
傅雯娟強調,當前和今後的一段時期,要認真貫徹落實5月6日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央治理工程領導小組組長何勇同志在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暨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檢查組春季檢查彙報會上的講話精神,一方面要督促地方對排查階段工作進行“回頭看”,儘快查漏補缺;另一方面要認真分析各級環保部門在排查、抽查和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搞好分類處理,要督促地方、部門和有關單位逐一整改到位。整改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核查處理。同時,要加強領導和指導,督促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確保思想上不鬆懈、工作上不鬆勁,把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推向深入。
吳曉青指出,要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不僅要及時發現和糾正工程治理中的問題,而且要全面總結經驗,緊密結合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建立工程建設領域環境監管長效機制。一是探索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的新機制、新方法。二是進一步完善環保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監管責任體系和對基層環評審批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四是健全環境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和移交機制。五是健全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檢查制度,形成國家與地方環保部門上下聯動的管理機制。
吳曉青要求,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中央決策部署和環境保護部工作要求,抓住重點,突破難點;按照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的要求,做好安排,抓好進度。力爭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權責清晰、分工合理、運轉高效、公開透明的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管理體系,預防為主、懲戒結合的環境保護廉政建設懲防體系。
會議由吳曉青主持,環境保護部工程治理領導小組14個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12個專項監督檢查組組長和相關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