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增強制度實效,大力精簡會議,不斷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新聞出版總署近日出臺和修訂了四項行政、財務管理規定。
這四項規定是《新聞出版總署機關會議和會議費管理辦法》、《新聞出版總署外事禮品採購管理辦法》、《新聞出版總署機關費用報銷管理暫行規定》以及《新聞出版總署機關各部門租用公務車輛管理暫行規定》。此次制定和新修訂的四項制度,注重制度建設,以制度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強制度實效。
以上四項規定已于近日下發機關各部門。新聞出版總署黨組成員、中紀委駐總署紀檢組組長宋明昌強調,這四項規定中有一些是結合審計部門對總署改進財務工作所提建議而修訂的。駐總署紀檢組監察局要帶頭遵守這些規定,同時認真履行好監督檢查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