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泰國政府宣佈包括曼谷在內的24府繼續實施宵禁並持續至28日,宵禁時間自當日午夜0:00至次日4:00。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提醒在泰中國公民宵禁期間請勿外出,如需就醫、乘坐飛機等必須外出時,請隨身攜帶護照等身份證件,配合軍警檢查。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並聯絡中國駐泰國大使館(使館24小時求助電話:0819840658、0818214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