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非藥品冒充藥品違法行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按照國務院關於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行動的指示和衛生部等六部門《關於印發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09〕342號)精神,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衛生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行動的通知》(國食藥監稽[2010]204號),決定從2010年6月至10月底,開展集中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第二階段專項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將繼續鞏固第一階段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果,對發現的問題追蹤查源,依法嚴肅處理。特別深入開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使用環節的整治工作,凈化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通知》要求繼續開展對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前一階段整治中發現的非藥品冒充藥品違法行為比較嚴重的區域和藥品經營企業進行檢查。同時,開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監督檢查,全面檢查基層醫療機構中存在的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粧品、消毒産品、未標示文號産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
本次整治專項行動分檢查梳理和集中查處兩個階段。《通知》強調了保持高壓態勢、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宣傳力度三項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