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至29日,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王偉率領由中央紀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和審計署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的檢查組先後到青海省民政廳、衛生廳、紅十字會和慈善總會物資存放點了解抗震救災物資募集、接收、分配、調撥情況,深入玉樹縣結古、巴塘、安衝等鄉鎮災民安置點察看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發放情況,聽取青海省和玉樹州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工作的彙報。他強調,要以更加頑強的精神、更加精心的組織、更加優良的作風、更加嚴明的紀律,切實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確保中央關於抗震救災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確保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廉潔高效,促進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科學依法統籌。青海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仁青加等一同參加。
王偉指出,加強監督檢查,既是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抗震救災工作規範有序廉潔進行的重要保證。目前,抗震救災開始轉入全面推進災後恢復重建的新階段,監督檢查工作面臨的情況更加複雜,要求也更高。受災地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主體責任,將其納入抗震救災工作的總體部署,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監督檢查責任體系,建立常態工作機制,使每宗物資、每筆資金、每個項目都有責任部門和人員實施監督,推動災後恢復重建又好又快實施。
王偉強調,一要加強對中央關於青海玉樹抗震救災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帳篷住、有乾淨水喝,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確保因災生活困難群眾補助金、救濟糧、“三孤”基本生活費和遇難人員撫慰金逐項足額落實到戶、到人;加強對中央民族宗教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方面在抗震救災中尊重少數民族群眾的宗教信仰和生活習俗,切實鞏固和發展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的良好局面;加強對中央關於維護社會穩定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方面積極預防和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二要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中央財政下達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是否規範,有無超範圍、超規劃安排使用資金,有無擠佔、挪用、截留、剋扣、滯留以及貪污私分等違規違法問題;檢查社會捐贈資金物資的接收是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匯繳是否及時、足額,使用是否充分尊重捐贈人意願、按規定順序安排。三要加強對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的監督檢查。依照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結合恢復重建的階段性特點,加強對項目立項的檢查,防止出現背離政策、脫離規劃、各行其是、追大求全、盲目攀比、鋪張浪費等問題;加強對執行國家土地、環保等政策情況的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切實落實安全、適用、省地、節儉的原則,防止浪費資源、破壞環境;加強對項目實施的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標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堅決杜絕安全生産責任事故和“豆腐渣”工程。
王偉要求,要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公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立項、開工和建設進展情況,及時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按照《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對黨員領導幹部在抗震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要嚴格執行《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對違紀違法問題,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期間,王偉一行還看望慰問了戰鬥在抗震救災一線的青海省紀委監察廳和玉樹州、玉樹縣紀委監察局的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