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廣東省環保廳出臺《關於環境保護工作促進全省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意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電鍍、製革、印染、危險廢物處置等五類重污染行業基地實施統一規劃、統一定點,必須經省環保廳環評審批同意方可建設。
減排滯後及時預警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新建項目環評審批與淘汰落後産能挂鉤機制,將新上項目與地方結構減排指標完成進度挂鉤,進一步淘汰落後産能。強化污染減排工作責任制,對減排進展滯後的地區和項目及時預警,對未按期完成減排目標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或“行業限批”,嚴格落實污染減排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2012年全省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65%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
珠三角提高環保門檻
加快推進珠三角環保一體化,建立水、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切實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積極推進練江、獨水河等重點流域和淡水河、石馬河、潼湖水系等東江重要支流的污染綜合整治工作。
根據《意見》要求,加快制定更為嚴格的鍋爐、水泥、化工等行業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在珠三角地區制定實施嚴於省內其他地區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提高環保準入門檻。對“兩高一資”行業實行更嚴格的地方標準,並按照“上大壓小”的原則,實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項目。
試行重污染行業差別排污費
《意見》指出,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有效遏制以違法排污、污染環境和犧牲公眾利益轉嫁生産成本、維持落後生産能力的現象。建立企業“黑名單”制度,向社會公佈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運行情況,公開曝光環境違法違規問題。
根據《意見》要求,近期廣東省將選擇在深惠淡水河、深莞觀瀾河(石馬河)、廣佛內河涌等河流,試點實施跨界斷面水質管理的補償與賠償政策,探索建立具有廣東特色的生態補償機制。
按照“先行先試”的要求,加快推進礦産、電、油、氣、水等資源性産品價格體系改革。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研究出臺脫硝電價政策,探索建立電廠布袋除塵改造的價格激勵政策,推進電廠脫硫、脫硝、除塵“一費制”。試行重污染行業差別排污費政策,大幅度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的排污收費標準。
推進綠色資本市場建設
積極推進綠色資本市場建設。推進實施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貿易等環境經濟政策。積極推進綠色信貸,嚴格上市公司環境保護核查,防範環境風險和金融風險。在珠三角城市圈先行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建立環境損害賠償政策機制。鼓勵科研單位和科技工作者創辦、領辦環保型科技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