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監測到的“三十六味消渴膠囊”等4種誇大了藥品的療效、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藥品予以曝光。同時,提醒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並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
被曝光的藥品及其違法廣告情況如下:
一、廣西北海凱運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三十六味消渴膠囊”。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體發佈廣告,藥品廣告宣稱“第一階段:口渴失眠、視物模糊、皮膚騷癢、便秘腹瀉等不良症狀明顯改善,手腳麻木、冰涼刺痛消失、四肢有力……”等,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
二、廣西桂西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雙瓜糖安膠囊”。該藥品廣告宣稱“剛吃一個月,就感覺自己渾身有勁了,血糖也正常平穩了,睡覺也安穩了,眼睛也清亮了……”等,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
三、山東煙台中亞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消糖靈膠囊”。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體發佈廣告,藥品廣告宣稱“3-7天,血糖、尿糖平穩下降,口渴多飲、全身無力改善。可減用西藥……”等,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
四、河南新鄉佐今明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益津降糖膠囊”。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體發佈廣告,藥品廣告宣稱“服用5-7天即可見明顯效果,連續服用3-4個療程康復停藥……”,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産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