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公安機關6月9日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從本月起,海南全省公安機關啟動剛性問責制,推動警車專項治理工作,建立預警、激勵、監督制約長效機制,營造“教育使其不願為,法規使其不敢為,機制使其不能為”的氛圍,提高警車管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
海南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在警車治理方面,各部門要明確分工,剛性問責。警車的數量統計、外觀標識噴塗、手續和牌證補辦等工作由公安裝財和交管部門負責。在涉案車輛治理方面,要條塊結合,各警種是涉案車輛違規問題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涉案車輛的底數統計和保管、處置等工作。
海南省公安廳決定,對違規管理使用警車和涉案車輛的,一經發現,將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海南全省專項治理工作月度考核中連續2個月排名墊底的公安局,對該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誡免談話;對連續3個月排名墊底的公安局,對該局一把手誡免談話。6月底之前,海南省公安廳將對收回外借警車、警車號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如發現因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職瀆職而造成有關警車、警車號牌未能及時收回的,將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有關工作責任進行倒查。
海南省省長助理、公安廳廳長賈東軍出席會議並做動員部署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