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北京市公共機構和大型公共建築應當安裝能源消耗計量裝置,實行能源審計制度。這是經過修訂正式公佈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最新的一個變化。
新辦法規定,北京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將制定公共機構能源消耗定額標準,對公共機構實行能源消耗定額管理制度。能源消耗定額標準也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定期調整。同時,公共機構和大型公共建築應當安裝能源消耗計量裝置,實行能源消耗分類、分項計量和能源審計制度。
北京市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佈全市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
新辦法要求,將在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000噸以上不滿1萬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中指定重點用能單位,這些單位每年3月底上報能源利用狀況。經市有關部門審查後,對節能管理制度不健全、節能措施不落實、未完成年度節能考核目標、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點用能單位,責令實施能源審計,並限期整改。
據了解,所謂能源審計,就是由專業的能源審計機構通過對用能單位的調查,分析其能源利用狀況,並確認其利用水平,查找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分析對比挖掘節能潛力,提出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和建議,指導用能單位提高能源管理水平。
新辦法規定的能源審計包括3項內容:一是查閱用能系統、設備臺賬資料,核對能源消耗計量記錄;二是檢查用能系統、設備及能源計量器具的運行狀況,審查節能管理制度及能源消耗定額執行情況;三是查找存在節能潛力的用能環節或者部位,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議。
此外,市統計部門將建立健全能源統計制度和能源統計指標體系,定期發佈主要耗能行業的能源消費和節能情況等信息,推動全社會共同節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