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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提升污染源監管能力 確保"十一五"減排目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9日   來源:新疆日報

    “2010年,新疆安排中糧屯河新源糖業有限公司等38個污水治理項目,預計年底可減排化學需氧量約1.82萬噸;安排石河子天富南熱電有限公司等44個煙氣治理項目,預計年底可減排二氧化硫約4.23萬噸。雖然攻堅時間僅剩半年,只要各個方面再使把勁,可以確保新疆‘十一五’總量減排工作目標總任務的完成。”6月1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總工程師王一建滿懷信心地告訴記者。

    據了解 ,過去的四年,新疆在兩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斷新增的情況下,化學需氧量已連續三年完成環保部審核備案的新疆總量控制目標,二氧化硫連續兩年完成環保部審核備案總量控制目標。截止2009年,新疆完成了14台裝機容量266萬千瓦燃煤機組的脫硫,佔燃煤機組總裝機容量的37%,佔10萬千瓦以上新老機組裝機容量的67%,其中20萬千瓦以上新老機組全部建成了脫硫設施;全區共建成污水處理廠57座,污水處理能力167.34萬噸/日。同時加大工業廢水治理力度,被環保部和監察部掛牌督辦的中糧屯河下屬14家分公司,全部按期建成治理設施並投運;新疆博湖葦業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天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兩大造紙企業通過治理,均達到新的排放標準,造紙行業COD排放佔全區比重由30.1%降至8.8%。在環保部、財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區積極籌措資金,大力推進污染減排“三大體系”建設,共安排資金3.0319億元,這些措施使新疆污染源監督管理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為了確保新疆“十一五”總量減排工作目標總任務的完成,從2008年起,新疆就把減排目標和任務列入自治區政府與各地政府簽訂的減排目標責任書中,層層分解,責任到人,促進年度總量控制目標的落實;同時建立了監察、環保部門協同督辦機制,日報、週報或月報等報告機制和約談機制,以考核促減排工作機制,加大污染減排監督管理力度,各級環境管理部門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專項督查工作機制,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和跟蹤監管,對減排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有效地推動了重點工程減排項目的進度。(記者 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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