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家林業局組織召開“森林保險體系完善研究”課題高層座談會,介紹“森林保險體系完善研究”課題組研究成果,並就如何建立森林保險發展長效機制、完善森林保險政策等有關問題進行探討。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出席會議並講話,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主持會議。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唐仁健,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財政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胡靜林,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周延禮,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董事長吳焰,及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建設銀行等單位的相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湖南省林業廳、江西省保監局、人保財險福建分公司的領導應邀參加座談。
賈治邦指出,當前,集體林改已經向全面和縱深推進,作為林改重要配套改革內容之一的森林保險工作勢在必行。森林保險從穩定林農生産經營、完善林業防災減災體系和幫助獲得林業生産發展資金三個方面,使林農在集體林改後得到真正的實惠,使林改能夠真正深入人心,從而有效鞏固主體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林業生産的特殊性和林業功能的特殊性決定了森林保險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保險産品,森林保險在很大程度上與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結緣,它的存在和發展依賴於政府的行政干預和財政補貼,要堅持政府對森林保險的扶持政策,通過保險等相關制度引導林農發展林業産業,以達到增收致富的目的。
賈治邦説,清華大學的研究成果一方面立足當前,強化政策力度,非常實際,針對性強;另一方面,開拓創新,提出了建立相對獨立的森林保險計劃、構建森林保險統籌保險模式的設想,為下一步完善森林保險體系、建立森林保險制度提供了可借鑒的思路。研究成果在進行修改後將下發各級林業部門,以供學習參考,指導森林保險工作的開展。課題研究成果通過大量深入群眾的調研而來,在具體運用中可以在個別省(市)先行試點,再向全國推廣。國家林業局希望能與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保監會等相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對有關問題進行研究探討。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林業工作會議和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有關支持森林保險業務開展、儘快研究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制度的相關精神,找出影響森林保險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上的障礙,構建森林保險長效機制,2009年,國家林業局委託清華大學的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專題研究組,承擔我國森林保險體系完善的課題研究工作。“森林保險體系完善研究”課題組在國家林業局、保監會、財政部及中國人保集團的支持和配合下,先後赴福建、江西、湖南、浙江、陜西、遼寧6省開展深入調研,與當地保監部門和保險公司進行座談,走訪林農和林業管理、保險公司的基層部門,並對11個省(區)的林業部門和17個省(區)的人保財險公司開展問卷調查,完成了《森林保險體系完善研究調研報告》和《關於森林保險體系完善研究調研問卷分析報告》,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關於建立森林保險先發展長效機制的建議》。課題研究已于5月完成。
課題研究成果表明,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工作有力推動了森林保險的發展,在試點地區,森林保險各參與主體的積極性明顯提高,業務規模明顯擴大,但現行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農民參與”的森林保險經營模式難以有效擴大森林保險的覆蓋面,按照現行的補貼方式和比例,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影響森林保險發展的深層次矛盾。
課題組建議,在現行的森林保險模式下,應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儘快擴大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範圍,提高中央財政的保費補貼比例,取消縣級財政配套保費比例的要求,公益林保險費用全部由財政負擔,對森林保險經營機構進行費用補貼,建立中央財政支持的全國性巨災、大災風險保障基金;完善政策引導機制,在森林保險開辦初期鼓勵以統保方式推進,對森林保險進行分賬管理、單獨核算,堅持科學厘定森林保險費率,森林保險賠付與恢復造林結合。同時著眼未來,對森林保險經營模式進行創新,建立相對獨立的森林保險計劃,探索構建森林保險的統籌保險模式,以化解現有模式下存在的一些深層次矛盾。
來自各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專家對課題報告進行了熱烈討論,充分肯定了研究成果,並提出了許多建設性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