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6月11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住房保障規劃編制的通知》,部署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編制工作。
《通知》要求,規劃編制要堅持目標合理、標準適度,因地制宜、統籌協調,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創新機制的基本原則。
《通知》明確了規劃編制的重點。一是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力爭到“十二五”期末,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得到保障。二是努力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要加快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著力解決新就業職工、進城務工人員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三是積極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和舊住宅區綜合整治。
全面啟動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推進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到2013年末,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四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術支撐體系。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強化各級政府的住房保障責任,健全組織機構、政策、技術支撐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通知》明確了規劃組成、編制期限、編制單位、編制範圍,對規劃文本和重點指標做出了規定。要求規劃分國家、省、市(地、州、盟)、縣四級,逐級匯總編制。
《通知》要求,實行規劃逐級上報、逐級審查制度,上級規劃編制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下級規劃進行審查。省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要確保于2010年6月30日前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各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要確保于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佈。各級“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要確保于2010年9月底前編制完成。